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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sbxnyncj -/2022-0510002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0日 文章来源:农业 文  号:双农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双农发〔2022〕 7号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双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 [2022]14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55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资金:2022年共下达我县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83万元(各乡镇补贴资金分配详见附表)。

(二)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

(三)补贴标准:省州确定补贴耕地面积以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鉴于我县部分确权面积为果园等非粮耕地,且部分地块尚存在纠纷,为切实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质量保护和提升,促进粮食生产,减少农村矛盾纠纷,经研究,确定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以二轮耕地承包面积和2022年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65.44元/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种植林木的承包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兑付方式:根据《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云财农[2009]349号)的相关要求,各乡镇要及时核实上报补贴系统数据,并将补贴发放汇总数据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层层审核盖章,并写出补贴拨付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双柏县农业农村局惠农资金专户统一拨到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打入农户的“一折通”账户。请各乡镇将补贴发放汇总表、公示材料、发放审核表和拨付申请,按要求在4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二份、县财政局一份。

二、相关要求

(一)要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云财农[2009]349号)及《双柏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补贴发放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切实发挥好资金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推动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各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惠农补贴系统维护,以及农户基础信息、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的造册登记、系统录入、数据上报等工作,对农户基础信息要认真进行审核,确保不重名、不重户,补贴数据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要求在2021年4月20日前录入并上报到户补贴名册,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户手中。

(三)要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信访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群众的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资金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各乡镇要积极通过广播、会议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因政策调整、面积变动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做好宣传解释,赢得理解和支持,为农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双柏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双柏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及相关表册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双柏县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

 



1.双柏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x
2.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表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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